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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st4e Hosting (以下简称 ‘本公司’、‘Trust4e’或‘服务’)
‘Trust4e’所提供之虚拟主机租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网站空间供用户租用。凡是使用Trust4e虚拟主机之用户,表示用户已经同意及遵守以下使用守则及租用条款。
在您申请成为 Trust4e有限公司 的用户之前,请您仔细地阅读使用守则及租用条款。
一、服 务 内 容
‘Trust4e’提供多种虚拟主机方案,经销主机方案,应用主机方案及相关规划建置服务供用户选择租用,服务功能详项依用户申请之方案标示为准。
二、用 户 资 格
用户必须同意使用您自己的真实姓名和电子邮件在注册的过程,而且必须准确的完成注册登记表格,此外,用户必须负责及承担所有发生在您的帐户之行为。
三、使 用 守 则
1.) 严禁用户分租自己方案的主机资源,经销主机不在此限制。
2.) 严禁用户入侵或破坏网路系统及其他用户之帐号。
3.) 严禁用户架设网路线上游戏、档案下载站台、免费线上收发信站台或线上聊天程序。
4.) 严禁用户放置或连结方式连结到入侵、破解密码,及任何违反国际及中国法令之网站或档案。
5.) 严禁用户撷取、使用或刊登非经版权者正式开放或授权之资源。
6.) 严禁用户在网站上公然侮辱、诽谤或恐吓他人及任何不法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
7.) 严禁用户网站上散布贩卖违禁毒品、从事诈欺或其他违法之行为。
8.) 严禁用户使用电子邮件发送任何未经收件人同意之电子邮件,相关详细规则请参考电子邮件。
9.) 严禁用户执行大量地耗用到本公司服务器的中央处理器(CPU)及内存(RAM)之的任何程序,如果严重影响本公司主机系统共用资源或频宽时,用户如有违反,本公司有权在不另行通知下进行立即停止该用户账号,以维护其他用户权益。
10.) 虚拟主机用户之网站,当该帐号耗用该主机 2% CPU 或 2% MEM 以上时,本公司有权暂停用户帐号及要求用户迁移到实体主机,以免影响其他用户之共用资源或频宽。
11.) 用户须遵守电信法规、知识产权、服务器所在州的美国法律及网际网路国际惯例相关规定,以及用户所在地区法律,如有违规定则视同违约,用户须自负所有责任。
四、电 子 邮 件
所有信件之发送亦以不影响或为害系统服务器之运作为原则。
1.) 严禁用户购买广告名单来发送广告,凡是收件人、寄件人、广告人彼此都不相识,此广告未经收件人同意,皆属于垃圾广告邮件。
2.) 严禁用户利用本公司的邮件服务器或电子邮件,发送任何未经收件人同意之电子邮件("垃圾邮件")或广告信函。
3.) 严禁用户张贴广告在未经许可的聊天室、留言版、讨论版或新闻群组。
如经检举或造成本公司系统之运转,本公司有全将立即停止用户的主机使用权,该域名将永远不可使用本公司的主机,严重并影响主机的运转,本公司有权追讨赔偿金。
五、共 用 资 源
虚拟主机用户有责任对其所使用的任何程序做最有效率的监测,任何程序之运作主要是在于不得妨碍他人使用或影响本公司主机之正常运作,如有违反,本公司有权立即停止该用户所使用之程序,如果危害尚未严重,本公司会尝试通知用户 24 小时内改善,未改善者或严重影响本公司系统资源者,本公司得迳行暂停用户帐号、要求用户租用个人实体主机或直接终止租用。
请勿在本公司主机上使用下列相关程序
»»» Chat Rooms
»»» IRC, IRC bots
»»» Egg Drops
»»» LB5000
»»» Leoboard
»»» Ikonboard
»»» UltimateBBS
»»» All soap mailers
»»» Anonymous mailers
»»» Proxy Servers
»»» FormMail.cgi, FormMail.pl
»»» HYIP, autosurf, bit torrent
»»» Other language scripts which put high loads on CPU
为维护虚拟主机其他用户的权益及带给用户高品质的主机及速度,虚拟主机用户1G空间以下用户的数据库一律不得超过 10 MB,1G以上空间用户的数据库一律不得超过 30 MB,10G以上空间的虚拟主机用户的数据库一律不得超过 50 MB,请架设论坛之用户确实管理数据库,每隔一个月删除一些不必要的旧文章资讯及不使用之幽灵帐号,或暂停新会员申请等措施,如此数据库在运行时可以节省搜寻数据库的资料。虚拟主机用户的帐号,凡是造成主机及服务器的速度运转不良,使用超过主机的 1% CPU 或 1% MEM,本公司有权立即暂停该用户之旧主机帐号或要求立即迁移。用户必须无条件同意被本公司强制要求升级到 更高规格 虚拟主机、实体主机或迁移出本公司的主机。
六、数 据 备 份
本公司对服务器上数据实行每日档案之备份,用户必须同时自行保存网站、数据库之备份档案,用户务必下载备份资料到个人电脑或其他相关安全地方,请勿放置备份资料在相同主机上。如因硬碟损损、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海底电缆断裂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线路中断或毁损,本公司不负责善后及赔偿,用户必须自行上传所保存之备份档案。如因本公司原因,而需要进行数据恢复,本公司免费将数据恢复到上一备份日的数据,如因客户原因需要本公司进行数据恢复,每次收取服务费人民币50元。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被要求赔偿客户资料毁损或遗失而造成的损失。
七、收 费 标 准
1.) 本公司有权利调整任何服务或方案之收费标准,本公司尝试于收费标准调整前一星期通知用户。用户已缴付之费用,无须补缴任何额外费用。用户已缴费之服务期限后,以新价格收费为续约之价格。
2.) 使用银行转帐之用户应在网站费用付款截止日准时付款。本公司建议用户在有效期限十天内付款,以避免丧失自身之权益及资料。
3.) 使用信用卡或PayPal付费之用户,本公司会依照用户选择的租约时间,通知缴款。
4.) 凡是被本公司暂停之帐号,除补缴主机费用外,必须缴交额外的 人民币100元 开帐号费用。
5.) 凡是要求升级方案的用户,用户只要补足方案的差额即可。如果您的帐号剩余月份小于六个月,(两方案价差/10)X剩余月份=补缴金额。其他的必须补足两个方案差额。
6.) 凡是被本公司强制升级方案的用户,如果方案还有剩余未使用之部分款项,用户可以暂时不需要补缴新方案的差额。否则用户需要补足新方案的差额,才可以继续使用本公司的主机。
7.) 逾期五天未缴款者,本公司得随时终止用户租用之帐号,将不保留用户之任何档案。
八、服 务 终 止
1.) 用户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免费域名,该域名归本公司所有,如果用户需要取得域名所有权,必须支付域名转移拥有权费用。
2.) 用户已缴费之服务期间,如用户单方要求终止租用,本公司将不退还用户已缴纳但未使用之全部或部分款项。
3.) 如用户违反本公司条款,经本公司终止用户租用者,本公司将不退还用户已缴纳但未使用之全部或部分款项。
4.) 用户逾期未缴纳所有款项,逾期一天后本公司将会暂停用户帐号,逾期五天后本公司将会取消用户帐号,本公司将不保留用户之任何档案。
5.) 如用户的网站,吸引骇客攻击本公司主机或拖垮本公司的主机频宽,本公司将立即暂停及停止该用户之帐号,本公司将不退还用户已缴纳但未使用之全部或部分款项。
6.) 本公司如因情事变更或业务需求而须暂停或终止本服务全部或一部分之经营,本公司尝试于预定暂停或终止日一星期前通知用户,用户同意无异议配合办理,本公司得退还用户已缴纳但未使用之部分款项。
九、退 费 标 准
本公司所有虚拟主机方案都有七天退款保证,从缴费日算起,您可以在这七天退款保证期限内尝试本公司的主机及服务,如果您不能完全地满意本公司的主机及服务,您都可以要求全额退款,退款服务需于七天退款保证之第六天之前通知本公司才可以享有这项保证。以上退费标准不包含:
1.) 用户违反本公司条款,经本公司终止用户租用者。
2.) 用户是第二次申请租用虚拟主机者。
3.) 要求七天保证期内开发票之用户。
4.) 通过及时通讯工具,邮件或电话获取本公司员工人工服务的用户(咨询账号信息除外)。
5.) 虚拟主机特别方案。
6.) 使用折扣券获得打折价格的方案。
7.) 让本公司人工修改账号信息的用户。
所有退款方式将会扣除不等的手需费,如果您因为申请本公司方案而获得免费域名,在您申请退款时,本公司也将会扣除域名注册费 人民币 75元。要求提供程序安装或调试的用户,每个程序扣除一小时程序安装费用 人民币300元,如调试时间超过一小时,按实际小时数收取(不足一小时案一小时收取)。为防止用户滥用主机流量及资源,凡是用户在七天退款保证内要求退款,使用超过月流量 100 MB 之用户,每 100 MB 扣 人民币5元,超过额定cpu及REM资源使用的,每增加1%扣人民币5元。
十、域 名 转 移
凡是转移离开本公司域名帐号之独立域名,该域名将与本公司没有任何牵连,本公司也无权修改或管理该域名。
1.) 凡是自付域名注册费并且委托本公司代管之用户,该域名属于该用户所有,任何时间皆可以要求转移域名到您选择的任何域名注册商。
2.) 凡是使用本公司提供的免费域名,该域名归本公司所有,如果用户需要取得域名所有权,必须支付一次域名转移拥有权费用,费用为人民币600元。解释权在本公司。
所有域名转移都必须在域名过期前的三十天要求,否则可能会被域名商限制转移。如果因为域名过期而无法转移,用户需要额外缴交一年域名的续租费用。
十一、其 他 事 项
在无可必免的主机维修、升级、更新或无法控制的因素,需要重新指定客户的网页空间及 IP 位址下,本公司有权暂停主机运作,客户无权要求赔偿此段时间内停机的损失。
十二、修 改 租 用 条 款
因应市场需求及成本支出,本公司有权随时修改主机租用条款之权利,本租用条款有变动时,恕不另行通知,用户得自行至本公司网站查询最新租用条款更新之情形。如果用户不同意本公司之修改内容,请勿继续使用本公司之服务。如果客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已同意并接受本规范该等增订或修改内容之拘束。
※ 最后更新∶2006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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